各分支机构:
2022 年 4 月 5 日,民政部下发《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、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(代表)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》(民函〔2022〕19 号),要求对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(代表)机构存在的以下 20 类行为进行整治:
1.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的;
2.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;
3.另行制定章程的;
4.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;
5.未按照规定程序设立的;
6.以“中心”、“联盟”、“研究会”、“促进会”、“研究院”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;
7.名称中使用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等字样的;
8.除代表机构外,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;
9.分支(代表)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(代表)机构的;
10.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;
11.拒不服从社会团体领导和管理的;
12.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;
13.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的;
14.未经社会团体授权或者批准,擅自发展会员、收取会费、接受捐赠、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;
15.财务收支未纳入社会团体统一账户管理的;
16.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;
17.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;
18.通过收取管理费、赞助费等方式将分支(代表)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的;
19.存在违规收费或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情形的;
20.违反其他管理规定的。
2022 年 4 月 24 日,中国科协下达《中国科协关于转发<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、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(代表)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>的通知》(见附件 1),要求所有全国学会“对照民政部通知确定的整治任务,逐个分支(代表)机构开展自查,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,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”。中国科协要求,学会“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,进一步梳理学会分支(代表)机构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,对照新要求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,强化政治引领,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,推动分支(代表)机构规范运行和高质量发展。”
根据民政部和中国科协的上述通知,请各分支机构按照自身实际情况,填报《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分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表》(见附件2)并在 5 月 15 日以前将该表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
jishujingjixuehui@vip.163.com。联系人:关晓 15901256636(微信同号),01065124716。
中国技术经济学会
2022年4月29日